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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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2021年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》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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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(2019-2022年)》(湘政办发﹝2019﹞43号)要求,我厅近期组织各地对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进行了摸排,并对上报的计划任务进行了初步审核,街道、建制乡、实施提标改造的乡镇和2018年底前已建成设施的镇原则上不纳入明年建设考核任务,据此拟定了《2021年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》,共280个建制镇纳入明年考核任务范围,其中“夏季攻势”任务80个。清单内项目将全部作为2021年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内容,纳入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河长制考核。所有项目应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,2021年5月30日前**开工。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“夏季攻势”项目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建成通水试运行,其余项目必须于2021年12月底前建成通水试运行。现将《2021年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》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厅村镇建设处。公示期: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7日(10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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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1年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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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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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7日
原标题:关于《2021年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》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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