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委托项目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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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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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》(科财函〔2019〕226号)要求,经申报汇总、形式审核、*评审并报应对气候变化司**审定,拟立项开展2021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委托项目共6项,现将项目名单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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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示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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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候司2021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委托项目清单,共6项(项目及承担单位等信息见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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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示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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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-6月29日,5个工作日。如需了解公示详细材料,请通过电话联系。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反映,并将相关书面材料提交至指定联系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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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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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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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梁媚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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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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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燚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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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1年度气候司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委托项目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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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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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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